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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召开第二次常务理事会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01月31日作者: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7-1-31
 
 
 
 
2007年1月20日,省律师协会召开了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十九名常务理事除一名因病请假外都参加了会议,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曹诗权、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建国、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李颂银、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曹亦农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会长张粒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迅速传达贯彻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法律)工作会议精神,并深入研究2007年工作思路。同时讨论通过了《湖北省律师协会章程》(修改部分)、《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三项规章制度,使六届律协的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趋向完善。
会上,曹诗权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省律协迅速在全省律师行业中传达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全省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会议精神,要研究把握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背景下,对律师行业提出的新的要求,要界定律师行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律师协会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引领我省律师顺应时代,转变思路,不断提高我省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工作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他还结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上关于2007年法律服务工作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我省律师工作的任务。一是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三难”问题解决。二是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律师法》修改工作,三是制定律师财务、核算管理办法,完善律师规章体系;四是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五是加强党建工作;六是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七是树立典型,加强评先表优工作;八是加强行业管理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地市律师协会建设;九是开展一次“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为民办实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十是着力加强律师事务所“五大建设”,即业务建设、内部管理、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所内和谐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责任;十一是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师协的部署在三至四月份,要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执业活动大检查。十二是要积极开展律师管理研究,对“两结合”管理体制、不同性质律师事务所进行研究,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研究;十三是继续开展支援西部法律建设活动,这个“西部”既包括我国的西部各省,也包括我省的西部地区,为促进我国、我省律师业的平衡发展以尽绵薄之力。